在湖北省棉花协会成立大会暨棉花

形势分析会会议上的发言

省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桂立新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省棉花市场管理的有关情况和有关政策讲两点意见:

一、棉花市场管理基本情况:

2001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棉花收购加工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发办[2001]65号)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新的棉花收购经营主体,积极拓宽棉花收购渠道,强化棉花市场管理,为加快我省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从当前情况看,棉花收购加工质量意识明显提高,使用小轧花机、土打包机生产加工棉花的小轧花厂基本关闭;通过有序放开棉花收购加工市场,拓宽棉花收购加工渠道,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公平竞争的棉花流通体制。

()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审批情况。各地工商部门从严掌握棉花收购资质条件,严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两年多来,在纤检、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省经资格认定核发《湖北省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证》的企业共计891家,其中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288家,国有企业157家,供销社系统集体企业466家,同时,在年检换证过程中,对证照齐全,安全达标,设施合格,仓储条件完善的企业核发新证;对违法经营及不符合收购加工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达标的认定登记,未达标的一律取消收购加工经营资格,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在检查整顿过程中,已经取消资格证12家。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供销社、质检总局、农发行于去年1127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棉花市场和质量管理的通知》(发改电字[2003]112号)的要求,各地均暂停了新的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审批工作。

()棉花市场管理情况。各地工商部门在棉花市场管理过程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惩违规经营行为。对无证无照收购的棉花一律没收,交由有资格的企业按市场价收购;对坐地的花庄、花霸和变相收购棉花的,一律端窝捣点,从重处罚;对无照调运棉花的,一律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从严查处;对无证收购和掺杂使假,打夹心包的不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今年以来,全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967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785台次,查次非法收购加工棉花案件302件,查处违法企业47家、违法个人548人,没收非法收购加工棉花212.07吨,尚未发现小轧花机、土打包机。

二、有关政策的说明

在棉花市场管理过程中,一些棉花经营企业,尤其是供销系统的棉花企业对一些政策规定不很清楚,现作四个方面的说明:

()改制企业的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问题。在棉花企业改制过程中,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出资人发生变更,须重新取得资格认定,方可继续从事棉花收购、加工业务。

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事项发生变更,但仍符合棉花收购、加工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后,到原资格认定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关于办理设点收购棉花的手续问题。按照规定,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在登记的场所可自主收购、加工棉花,也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购、加工棉花。但是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跨区域到企业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收购棉花。棉花收购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到企业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设立收购点进行收购,同时对收购点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手续由收购企业持收购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到收购点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局办理备案手续,而后从事棉花收购业务,收购场所必须具备棉花收购质量保证能力,并在收购点显著位置标明收购企业的名称。

()关于有关经营行为方面的规定。严禁未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业务。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不得以挂靠、租赁、承包等方式为未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收购、加工提供便利,一经发现,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从事皮棉经营的规定。企业从事皮棉经营业务,不需要办理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审批,可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核准登记。

()关于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的说明。最近各级工商部门准备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类企业中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所谓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就是对社会各类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的主体资格、经济实力、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指标的综合情况,对各类企业的信用以ABCD四级标准进行划分。其中,A级企业为守信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企业为警示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企业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企业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希望各位老板苦炼内功,加强管理,树立信誉至上的理念,争做守法经营的模范,为搞活全省棉花流通,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维护全省良好的棉花市场秩序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对这次会议的圆满召开表示祝贺。

 

 

OO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