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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 更名为“湖北省棉花协会”有关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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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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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大家好!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我就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更名为“湖北省棉花协会”以及湖北省棉花协会组建的有关情况作个说明。 2000年11月,经省供销社、省民政厅批准,由原湖北省棉花总公司牵头组建了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当时参加协会的会员单位有80多家,涉及全省与棉花产业相关的农业、供销、纺织和科研单位及省政府职能部门。在流通协会成立后,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会员单位对流通协会也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期盼。在此,我代表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着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价格放开,渠道拓宽,市场信息更加透明、竞争更加激烈,棉花行业管理工作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行业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棉花市场形势发展的要求。一是各类资本来源、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涉及供销社棉花企业、纺织、农业、民营、个体等。目前我省具备从事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资格的企业有1043家,未取得资格,但在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多达500多家。全省棉花加工能力相当于棉花总产的4-5倍,并且布局极不合理;二是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民营企业数量、规模已开始超出所在县、市供销社棉花企业、纺织企业和农业等部门。目前,供销社棉花企业数量只占所有收购加工企业的30%;三是农发行政策性贷款收购的棉花数量不足全省棉花产量的三分之一,且呈不断下降趋势;四是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与质量管理难度加大;五是随着供销棉花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棉花企业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流通企业,而是逐步向两头延伸,一头联农业生产,一头联纺织企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大型棉花产业集团已经形成;六是随着中国棉花协会的成立,大多数棉花主产省都陆续成立了棉花协会,依靠棉花协会来行使全行业的管理职能。 鉴于上述情况,如果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继续仅从单纯流通的角度来行使行业的“服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的管理职能,其工作的开展有局限性,使大多数涉棉企业有“没有娘家”的感觉,行业协会的职能和作用不能充分发挥,这对我省棉花生产、流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也使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措施时缺乏一个基本的桥梁与平台。因此,成立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全省性的行业组织既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更是所有涉棉企业的心愿,大势所趋。 为了充分发挥棉花协会在棉花产业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棉花产业的方针、政策,规范全行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增强协会服务功能,加强同中国棉花协会、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沟通和交流,棉花流通协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领导提出的关于“主要产棉省、区和集中产棉县、市都要按照中国棉花协会的模式抓紧组建地方棉花协会,以新的体制和机制做好新行业协调服务工作”的要求,向省政府、省民政厅提出将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更名为“湖北省棉花协会”的要求,并就此事多次向省有关部门和部分会员单位征求意见。棉花流通协会的想法得到了这些部门和会员单位的赞成和支持。 今年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批准,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已正式更名为湖北省棉花协会。 因湖北省棉花协会是由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更名而来,按照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湖北省棉花协会会长仍由原湖北省棉花流通行业管理协会会长张卫平同志担任。 在确定协会常务理事和领导成员的人选时,省棉花协会筹备组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部分会员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从协会领导成员应具有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和协会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对原棉花流通协会的常务理事和领导成员进行了适当调整,作为湖北省棉花协会常务理事和领导成员的推荐人选,请大家审议。 在省棉花协会筹建期间,省棉花协会筹备组起草了《湖北省棉花协会章程》,并报送省相关部门和下发到原棉花流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征求意见,《章程》经原棉花流通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省民政厅审批、备案。这次大会之前,省棉花协会筹备组又起草了《湖北省棉花协会会员公约》、《湖北省棉花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湖北省棉花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个五年(2004-2008)工作规划》和《湖北省棉花协会2004年协会工作要点》,请大家予以审议。 至此,省棉花协会筹备组已完成了省棉花流通协会更名及省棉花协会正式成立之前的各项筹建工作。在此,我代表省棉花协会对省棉花流通协会更名及省棉花协会筹建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的省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说明,谢谢大家! 二○○四年九月三日 |